麻城市关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的通告
麻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1号)
关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窗受理、
一网通办”工作的通告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精神,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切实提高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审批的便捷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疫情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受理对象为:1. 工业类企业;2. 石材类企业;3. 商贸类企业;4. 农业类企业;5. 交通运输类企业;6. 建筑(房地产)类企业;7. 文化旅游类企业;8. 重点项目;9. 其他企业。
企业之外的个体工商户等不在受理范围。
二、申请材料
疫情期间申请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应依法、规范、如实填报《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由企业法人签署《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等材料。
三、办理方式
疫情期间申请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事。对于线上办事有困难的企业,可到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复产复工审批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一)线上申请办理
线上办事网址: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并选择“复工复产审批专栏”。
请认真阅读《麻城市企业复工复产网上申请办事指南》,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线下申请办理
1、办理地点:线下办理地点为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复产复工审批综合窗口”。
2. 办理方式:企业按指南要求携带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复产复工审批综合窗口”安排专人现场帮助、指导企业通过网上进行申报。
四、审批流程及审批责任分工
审批流程:
(一)受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安排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复产复工审批综合窗口”负责现场受理和网上受理。
(二)分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按照审批责任分工交主管部门进行分办。分办须在接受到申请4小时内完成。
(三)审核。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出具审批意见,完成签字盖章。各主管部门审核工作须在24小时内完成。
(四)办结。由审批主管部门出具审批结果,申请人可通过网络查看和打印审批结果。全流程审批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审批责任分工如下:1. 市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工业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 2. 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石材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3. 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4.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5.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6. 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房地产)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7.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8. 市发改局负责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审批;9.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其他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审批。
五、其他事项
企业之外的个体工商户等的复工复产事项由所在地乡镇(办区园场)防控指挥部确定,暂不纳入市级复工复产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受理范围。
六、咨询电话
附件:麻城市企业复工复产网上申请办事指南
麻城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麻城市企业复工复产网上申请办事指南
1.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并选择“复工复产审批专栏”。
2. 注册政务网法人账号:(若已注册,可跳过此步骤直接登录办理)。
(1)点击网站右上角“注册”按钮,或直接在复工复产申报栏目中点击“注册法人账号”,注册法人账号。
(2)按操作指引,先注册法人个人实名账号,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注册法人账号。
3. 网上申报
(1)在“复工复产申报”专栏页面中点击“立即申报”。
(2)选择区划:黄冈市—麻城市。
(3)阅读“办理须知”,可在“模板下载”中下载需要上传的两个附件(《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和《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好材料(并请企业所在地(乡镇办区园场)出具复工复产意见》)盖章扫描,特别注意申请须知中对附件的格式、大小等规定,点击“下一步”,并点击“同意,我公司承诺认真贯彻执行以上条款”。
(4)按要求填写复工申请表,并点击“下一步”。
(5)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并点击“提交”。
(6)申请成功。
来源丨麻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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